根据《阿斯报》4月17日的报道,西班牙最高法院民事庭在本周五做出了重要裁决,驳回了西甲联盟针对马德里省级法院判决的上诉。
之前,省级法院已支持皇家马德里和巴塞罗那提出的法律诉讼,认为西甲主席特巴斯将这两支球队排除在电视转播权会议之外的决策是完全无效的。特巴斯所主张的理由是这两家俱乐部参与了欧超联赛,因此存在利益冲突。
此次判决标志着西甲联盟在与皇马和巴萨的法律纠纷中再次遭遇了挫折。此前,两家俱乐部曾就西甲联盟阻止它们参加2022年3至5月的三次电视转播权会议一事提起诉讼,并在初审和国家法院均获得胜诉。
最高法院强调,皇马与巴萨提出的关键诉求是:利益冲突是否成立未经过中立第三方评估,而是由特巴斯本人作为发起方兼任法官,程序不合法。特巴斯所依赖的利益冲突并不成立。
驳回上诉的主要理由在于,西甲联盟仅对省级法院关于“利益冲突是否存在”的结论提出质疑,却没有挑战另一个核心论点:特巴斯同时担任西甲联盟主席和赛事转播权管理机构负责人,这一决定本应由中立第三方来作出,而非他本人。
在判决发布后,西甲联盟迅速发表声明,强调最高法院并未否定其法律论点。声明指出:“最高法院的驳回是基于缺乏实际效力,并未质疑西甲联盟所主张的法律依据。”
西甲联盟的声明中提到,上诉包括两个主要理由:其一是原审违反了2015年相关法令中关于利益冲突的判例;其二是认为原审没有适用“合理依据原则”,该原则限制了司法对协会决议的审查范围。
西甲联盟对于这一前提表示不同意,并指出在上诉中已经明确提到了“主席是否有权作出该决定,以及是否应由中立第三方作出”的问题,目前正在评估后续的法律措施。
最后,西甲联盟为特巴斯进行了辩护,表示:“主席的决定是为了维护转播权销售的完整性,服务于所有俱乐部和西班牙足球,基于客观且可证实的事实。”


